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是1999年8月經(jīng)省政府批準,2004年11月被教育部確認的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2010年被授予“全國先進獨立學院”稱號,2013年被評為全國校園環(huán)境滿意度50強高校。2014年5月,省政府批復同意蘭溪市政府與浙江師范大學全面合作共建行知學院。2017年10月,學院正式落戶蘭溪,全力開辟獨立校區(qū)發(fā)展新局面,學院發(fā)展翻開新篇章。連續(xù)十年進入武書連中國高水平獨立學院序列前十。(詳情見學院網(wǎng)站http://www.zjxz.edu.cn/)
學院秉承“知行合一,自強不息”的行知精神,以服務區(qū)域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為重點,面向浙江,輻射長三角,努力建成一所特色鮮明的一流應用型本科高校。
竭誠歡迎海內外英才加盟我院!
一、招聘計劃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24年度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干,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資格條件見《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24年專任教師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素質,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yǎng),身心健康。
(二)熱愛教育事業(yè),恪守學術道德,具有扎實理論基礎和科研潛力,具備講授本學科主干課程的教學能力。
(三)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學科帶頭人年齡
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特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人才類型
根據(jù)學院學科建設和專業(yè)發(fā)展需要,引進人才分為三類: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干。具體要求如下:
(一)領軍人才
在本學科專業(yè)領域內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具有帶領本學科專業(yè)在國內高校相關領域中保持領先地位,一般具有正高專業(yè)技術職務和博士學位。主要包括國家級各類人才入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省“引才計劃”入選者;省特級專家;省“錢江學者”特聘教授;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特支計劃”入選者
(領軍人才);省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和第一層次人才培養(yǎng)人選;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獲得者(前3位完成者)等,或與此相當學術地位和成就的海內外專家學者。
(二)學科帶頭人
A類
在本學科領域內已獲得突出業(yè)績成果和知名度,能夠帶領本學科專業(yè)發(fā)展和建設達到省內同類院校領先水平,有較大的發(fā)展?jié)摿Α>哂姓呒墝I(yè)技術職務和博士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發(fā)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及以上(排前四名),或國家級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排前三名),或省部級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排前三名),或獲得國家級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三等獎(排前二名),或獲省部級科研成果獎三等獎及以上(排前二名)。
(2)浙江省“高校領軍人才培養(yǎng)計劃”入選者(創(chuàng)新領軍人才),或浙江省“特支計劃”入選者(青年拔尖人才),或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才培養(yǎng)人選。
(3)理工科學者在近六年主持1項國家級一般項目和1項省部級科研項目,并取得以下業(yè)績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學科公認的一流學術期刊發(fā)表系列論文(至少提供5篇代表作);應用研究和技術創(chuàng)新成果,能有效解決生產(chǎn)實踐中關鍵技術問題,新技術、新產(chǎn)品、新工藝產(chǎn)業(yè)化應用效果明顯;獲省部級科研成果獎三等獎(含青年成果獎、青
年科學獎、青年獎、普及讀物獎);主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1部;主持省級一流課程、金課1門等。
(4)人文社科類學者主持1項及以上國家級項目或主持省部級科
研項目2項,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業(yè)績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學科公認的一流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或取得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至少提供3項代表性成果);入選全國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專著1部;獲省部級科研成果獎三等獎(含青年成果獎、青年科學獎、青年獎、普及讀物獎);主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1部;主持省級
一流課程、金課1門等。
(5)如應聘者為海外學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有海外優(yōu)秀高校相當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職位;擁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學位,近五年內發(fā)表高水平代表作人文社科類不少于4篇/理工科類不少于6篇。
(6)與上述業(yè)績水平相當?shù)钠渌鼘I(yè)技術業(yè)績。
B類
在本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學術成就和知名度,具備擔任學術帶頭人的能力與水平,有較高的科研和教學發(fā)展?jié)撡|。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和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和博士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在相關學科具有較高聲譽以及海內外具有與此相當學術地位和成就的專家學者。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浙江省“高校領軍人才培養(yǎng)計劃”入選者(高層次拔尖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才培養(yǎng)人選。
(2)理工科學者在近六年主持國家級項目1項或省部級項目2項
(其中重大重點項目1項),并取得以下業(yè)績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本學科公認的一流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4篇及以上(其中一級期刊至少
1篇);獲國家級教學、科研成果獎1項(排前五名);省部級三等獎
及以上教學、科研成果獎1項;主編省級重點教材1部;主持省級一
流課程、金課1門等。
(3)人文社科類學者主持國家級項目1項或省重大重點項目1項
或省部級項目2項,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業(yè)績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
在本學科公認的一流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2篇及以上;獲國家級教學、
科研成果獎1項(排前五名);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教學、科研成果獎1項;入選全國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專著1部;主編省級重點教材1部;主持省級及以上一流專業(yè)、主講金課等。
(4)如應聘者為海外學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有海外優(yōu)秀高校相當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職位;擁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學位,近五年內發(fā)表高水平代表作人文社科類不少于4篇/理工科類不少于6篇。
(5)與上述業(yè)績水平相當?shù)钠渌鼘I(yè)技術業(yè)績。
(三)學科骨干
海內外優(yōu)秀青年博士,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符合學院學科專業(yè)建設和應用型人才培養(yǎng)需要,發(fā)展?jié)摿Υ,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學背景的可優(yōu)先引進。特別優(yōu)秀的博士,且屬學科專業(yè)亟需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人才引進待遇(服務期8年,首聘期4年)
類別 |
安家費 |
科研啟動費 |
人才津貼 |
薪酬 |
過渡期(2年)住房政策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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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性安家費 |
績效性安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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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軍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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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待遇面議 |
學科帶頭人 A類 |
來校正式簽約報到后,學院提供120-160平米的住房一套, 其中贈送面積140平米,在學 院工作滿8年獲得產(chǎn)權;或提 供基礎性安家費100萬元。 |
完成目標任務提供績效性安家費50萬元。 |
人文社科≥20萬元; 理科≥30萬元;工科≥50萬元。 |
15-25萬/ 年,享受一個聘期(4 年)。 |
按所聘崗位兌現(xiàn)待遇。 |
過渡期2年內學院可安排入住員工宿舍,或提供租房補貼2萬元/年;或協(xié)助申請?zhí)m溪市當?shù)厝瞬抛夥垦a貼 (最高2萬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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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帶頭人 B類 |
來校正式簽約報到后,學院提供120-160平米的住房一套, 其中贈送面積120平米,在學 院工作滿8年獲得產(chǎn)權;或提 供基礎性安家費80萬元。 來校正式簽約報到后,學院提 供120-140平米的住房一套, |
完成目標任務提供績效性安家費40萬元。 |
人文社科≥10萬元; 理科≥20萬元;工科≥40萬元。 |
10-20萬/ 年,享受一個聘期(4 年)。 |
按所聘崗位兌現(xiàn)待遇。 |
過渡期內學院可安排入住員工宿舍,或提供租房補貼2萬元/年;或協(xié)助申請?zhí)m溪市當?shù)厝瞬抛夥垦a貼(最高2萬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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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骨干 |
按成本價購買,在學院工作滿 8年獲得產(chǎn)權;或提供基礎性 安家費50萬元(報到第一年 支付35萬元,第二年起每年 支付5萬元。若首聘期內購房或完成考核要求,可向學校申請一次性支付剩余基礎性安家費)。 |
完成目標任務提供績效性安家費30萬元,其中:取得單項科研業(yè)績計分400分及以上,學院追加 績效性安家費10-30萬元。 |
人文社科5-10萬元; 理工科10-20萬元。 |
1.8-2.4萬元 /年,享受一個聘期(4年)。 |
按所聘崗位兌現(xiàn)待遇 (應屆博士首聘期內直接享受講師 待遇)。 |
過渡期內學院可安排入住員工宿舍,或提供租房補貼2萬元/年;或協(xié)助申請?zhí)m溪市當?shù)厝瞬抛夥垦a貼(最高2萬元/年)。 |
首聘期須完成教學類、科研類、人才類、服務類等業(yè)績總和達到200分,即可享受協(xié)議價購買相 應住房或基礎性安家費50萬元 |
五、目標任務要求
類別 |
目標任務(項目與其他業(yè)績須同時具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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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帶頭人 |
A類 |
主持項目【科研】1項(單項計分1000分及以上); 其他業(yè)績(科研/教學/人才/服務) 理工科類: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計分800分及以上(其中單項計分200分及以上不少于2件,且只有單項 計分100分及以上成果納入計分); 人文社科類: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計分500分及以上(其中單項計分200分及以上不少于1件,且只有單 項計分100分及以上成果納入科研計分)。 |
B類 |
主持項目【科研】1項(單項計分600分及以上); 其他業(yè)績(科研/教學/人才/服務) 理工科類: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計分600分及以上(其中單項計分200分及以上不少于1件,且只有單項 計分100分及以上成果納入計分); 人文社科類: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計分400分及以上(其中單項計分200分及以上不少于1件,且只有單 項計分100分及以上成果納入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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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骨干 |
主持項目【科研】1項(單項計分100分及以上); 其他業(yè)績(科研/教學/人才/服務) 理工科類: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計分400分及以上(其中科研成果不少于2項,且只有單項計分50分及以上成果納入計分); 人文社科類: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成果計分200分及以上(其中科研成果不少于2項,且只有單項計分50分 及以上成果納入計分)。 |
六、其他規(guī)定事項
(一)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入蘭溪市高層次人才工作驛站,為蘭溪市事業(yè)編制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二)學院可以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具體依照引進人才配偶的學歷、工作經(jīng)歷等酌情安置)或協(xié)助聯(lián)系配偶工作調動。協(xié)助引進高層次人才解決子女的幼兒園、中小學入學問題。
(三)夫妻雙方均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一方可享受相應引進待遇,另一方可享受基礎性安家費20%、績效性安家費、科研啟動費、人才津貼等全額享受。
(四)引進人才享受的所有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崗位津貼均有八年服務期要求;服務期未滿離職的需全額退回安家費,按照實際工作時間核減后退回剩余部分科研啟動費。
(五)津貼由學院按一年12個月發(fā)放,所設薪酬、安家費均為稅前。
(六)科研業(yè)績計分規(guī)則見附件3、其他業(yè)績計分規(guī)則見附件4。所有目標任務都必須以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為第一單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通訊作者身份完成;科研業(yè)績按照學院規(guī)定可享受學院科研成果獎勵。
(七)擬錄用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在公示結束的六個月內辦理入職手續(xù),逾期未辦理入職手續(xù)者,將視為放棄崗位,不予錄用。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報到。
七、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應聘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全年招聘,招聘單位根據(jù)報名情況隨時組織考試、考核。
應聘者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將完整填寫后的《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專任教師崗位應聘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佐證材料發(fā)送至電子郵箱。
(二)考試、考核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主要為專業(yè)答辯或試講,同時對應聘人員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作品進行評審。
(三)體檢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及當?shù)厝刖庴w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學院報銷。
八、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蘭溪市迎賓大道3388號(郵編:321100)電話:0579-82291386(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人事部杜老師),各用人單位聯(lián)系情況見附件1。
附件3: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引進人才科研業(yè)績計分辦法.pdf
附件4: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引進人才其他業(yè)績計分辦法.pdf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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